如果一个人下班后在家里意外死亡了,作为其在职公司如果死亡原因和工作无关的话,单位没义务赔偿,但是可以适当给予抚恤金。在家死亡属于意外,不属于工伤,要求不了公司赔偿,如果死者的意外死亡与其下班后职务行为有关,又或者这种意外死亡是由于工作中带来的侵害(这个可以有很多种,并不一定非要工伤职业病什么的,只要求有关联)造成的等等,那么死者的在职公司就有义务赔偿。
公司跟员工买了社保的话,社保会按《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2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到12个月
如果不是工伤,只能得到一些丧葬费和抚恤金了。可以参考一下下面这个详细的标准。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