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feicui_2010
商品陈列的形式和方法从销售学的角度来看,店铺内的商品可分为交易商品陈列、样品陈列和储备商品的摆放等三种类型。交易商品陈列是指摆放和陈列在柜台、货架、货柜内,直接用于现场交易的商品。这种陈列方式具有流动快、更换勤的特点。样品陈列是指大多数放在柜顶、样品柜或展示台上,较少用于现场交易。样品陈列主要是固定的陈列品,流动性较小,它是商品陈列的主体。储备商品的摆放陈列是指进入售货现场的备销商品。它主要是摆放在方便销售、不影响现场售货或不影响人员行走的地方,也具有一定的商品陈列意义,但不是陈列的主体,更多的储备商品应当存放在门市的仓库内。1.商品陈列的基本形式商品陈列一般有以下几种陈列形式:分类陈列、敞开陈列、专题陈列、季节陈列。分类陈列:指先按商品的大类划分,然后在每一大类中,再按商品的价格、档次、产地、品质等不同分类方法进行二次划分。如纺织品类、服装类、化妆品类等都可作为大类。在纺织品大类中,可再细分为化纤、棉布、丝绸、毛呢等。这种分类便于顾客集中挑选、比较,也有利于反映门市的经营特色,这种方法适应大多数顾客,特别是理性的顾客。敞开陈列:指门市采用自选售货形式。顾客可以直接从敞开展示的商品中选择所需购买的商品。这是一种现代通行的售货形式,它把陈列与销售合二为一了。它把商品全部悬挂或摆放在货架或柜台上,顾客不需要反复询问,便可自由挑选。这种方式既方便顾客,使其感到自然个随意,又容易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