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嘻哈,饶舌,说唱互相有一定的关系,但不能说是一个种类
「嘻哈」(Hip-hop)由两个分开的英语俚语组成:「嘻」字(英语:hip)早在1898年即出现於非洲裔美国人白话英语,意即「察觉」、「知情」;「哈」字(英语:hop),则为「跳跃运动」。
嘻哈是1970年代源自纽约市南布朗克斯与哈林区的非洲裔及拉丁裔青年之间的一种边缘性次文化,继而发展壮大成为新兴艺术型态,并席卷全球。嘻哈包含饶舌、DJ、地板霹雳舞及涂鸦四大要素。另外,亦衍生出节奏口技、嘻哈时装、嘻哈俗语等次文化。
1978年,闪耀大师与狂暴五人的成员凯斯·「牛仔」·威金斯率先将两个俚语合并使用,通过快速唱「嘻、哈、嘻、哈」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模仿行军士兵的节奏与旋律,用来戏弄他刚刚加入美国陆军的一个朋友。牛仔稍後便将「嘻哈」节奏带上他的舞台表演。该乐团经常与认同此一新兴音乐型态的迪斯科艺术家一同表演,并称呼他们为「嘻哈者」(hiphoppers)。最初这个名词被认为有些不尊重,但很快地就被视为一种新的音乐和文化。
饶舌(英语:Rapping或,中文写作饶舌或译作说唱)是一种带有节奏与押韵的说唱方式,为嘻哈等音乐形式的元素之一。其起源与美国非裔移民的传统演唱艺术,以及蓝调音乐有关。
所有以口头语言的「说唱」方式进行表演的艺术形式,总称为「曲艺」,故也称「说唱艺术」。曲艺的基本特点是使用第三人称口吻,以口语「说唱」进行叙述。
广义的「说唱」可当成饶舌,但狭义的「说唱」则多指中国的曲艺。
总括而言,
1.饶舌只是嘻哈的其中一个元素
2.饶舌大概等於说唱
3.严格来说,饶舌的形式和说唱的相似,两者存有文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