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存钱,以青岛市为例。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申请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办理应用功能激活手续,
同时须核实并补充确认持卡人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有效信息。激活社会保障卡时,原则上应同时激活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扩展资料: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四条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发卡额度实行动态控制,按季度确定合作银行的发卡额度,并根据经办服务情况动态进行调整。超出发卡额度的合作银行,暂停受理新增业务。
住院治疗的需经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慢性病患者门诊治疗的需经本人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
第三十五条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范围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按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