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不属于不良信息,征信查不到。
《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
扩展资料:
《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获取企业信用信息,或者将获取的企业信用信息用于非法用途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守信行为的激励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惩戒措施。
第三十六条 对主动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自动加载予以公示。对依申请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各级行政机关不得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