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超标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怎样划分,有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

2022-07-26 社会 64阅读

应由交警在调查后,根据双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及该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进行认定,与电动车是否超标、是否属于机动车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是如果被认定为机动车的,则在进行民事赔偿时不可以以非机动车为由进行减轻责任比例而已。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详细介绍: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 具体内容:该规定经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8年8月17日发布,2009年1月1日颁布实施。本规定共十二章一百一十四条 ,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17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同时废止。

  • 扩充资料: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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