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号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否有调整

2020-10-01 财经 62阅读

2018年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我国工资薪金所得应缴个税的免征额目前为5000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目前是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综合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兼顾一定前瞻性,10月1日起,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

新个税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税率级距。改革后,工薪所得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仍保持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但对每档税率的级距进行了调整优化,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

扩展资料: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收入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特殊情况的一次性收入个人所得税:

内部退养或提前离岗:首先确定税率,通过计算“内退收入÷解除合同至退休之间的月份+当月工资-费用扣除标准”,以其余额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

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内退收入+当月工资-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可当作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平均计算:[(一次性补偿收入-年平均工资3倍÷工作年限(≤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个税法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10月1日起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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