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既然汽车是一种非常普及的交通工具,天天在路上跑,大小事故也总是时有发生的。而说起事故,最冤的估计就是被人撞了,还得赔别人钱了!但别说,这种事情还真有可能发生。
上路除了小心碰瓷党,还得小心电动车。由于没牌照没保险没驾照,电动车发生剐蹭一类的小事故,往往选择直接逃跑,车主大多数只能自掏腰包修车,而稍大的事故中,交警又会按: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在交警部门确定的责任比例后,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依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有人说,发生事故之后,不应该去申请对机动车做鉴定技术鉴定,从而将事故定性为机动车事故吗?但其实是否申请鉴定都不重要,只要在保险买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还是会妥善处理修车和赔偿的问题。
无非是申请鉴定之后,由于90%以上的电动车都不满足技术要求,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摩托车驾驶证,除了300元到2000元罚款,还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可被交警处以15天以下行政拘留。当然,如果电动车驾驶员有机动车驾驶证,还会被扣12分。
然而,申请鉴定,就意味着你的汽车也将和电动车一样,被作为证物进行扣留,并且结案之前都不会还给你。如果发生了较大事故,需要涉及额外民事赔偿的话,的确很有必要进行技术鉴定,而小剐蹭如此拖沓,估计用车就很不方便了吧,起码自认保险会免掉扣车在内的很多麻烦事,也难怪多数人都选择自认倒霉了。
不过自认保险也有好处,即使你不凑巧遇到碰瓷,保险也只以交警开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赔偿,并妥善处理,只要在赔偿额度范围之内,都不需要你操心。但明年保费有可能就涨价咯…
而电动车既然同是交通参与者之一,只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吧,不仅仅是事故定责,更应该针对电动车的路权及违法驾驶行为进行规范(虽然这事情吃力不讨好,以至于没啥交警部门愿意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