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发布的OperationalBulletin
485,指持有工作签证的移民申请者,若已取得初步审核合格,可以在工作签证到期前,在不需要申请(LMO)的情况下,申请OpenWork
Permit。这个项目被称为BridgingOpenWork
Permit。此举可避免因签证到期,而必须先离开加拿大,又或者重新申请LMO才能再持有工作签证的不便。新规定于2012年12月15日开始生效。
这个新规定,对于很多在加拿大工作的外国人但还在等待移民申请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这个新规定适用于FSWP,CEC,PNP和最新颁布的FSTP,才能通过BridgingOpenWorkPermit获得一年的OpenWorkPermit:
1.申请人必须在加拿大境内。
2.申请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WorkPermit,WorkPermit必须有4个月的有效期。
3.申请人的移民申请必须有一个正面的决定。(每个项目的正面决定见下文)。
4.申请人要自己递交申请。
关于正面决定,根据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要求。
FSW–达到MinisterialInstructions的要求或者有一个apositiveFinalDeterminationofEligibilityletter
PNP–已经拿到PNP的证书或者有theAcknowledgmentofReceiptletter来自CIC的CIO
CEC–已经符合CEC的要求或者theAcknowledgmentofReceiptletter来自CIC的CIO
FSTP-theAcknowledgmentofReceiptletter来自CIC的C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