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贵州为例:贵州省高考全国性加分5项,贵州省烈士子女加分从10分调整为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其它加分政策
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贵州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含)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
此外,实施办法明确,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10分;被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5分。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