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注册账号登录“积分申请入学网上报名平台”,选定申请人后,点击“填报志愿”按钮,系统出现注册账号的监护人所属地选项、及4所志愿学校选择框;
(2)注册账号的监护人根据所填报的申请信息,选择其居住地或就业地之一作为入学申请地,选报该入学申请地辖下的公办学校志愿;
(3)申请人经积分审核、公示确认后的积分结果,是申请学位排序的重要依据。学位分配按先“省五年优先”后“普通积分”批次、同一批次内按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积分排序分配学位过程中,如同一志愿学校同一批次内出现入学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按以下顺序从高至低进行积分排序分配学位:
一是居住证办理年限得分;
二是广州市工作年限得分;
三是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