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利内容的不同,特许经营权可分为哪些

2020-10-27 财经 692阅读

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有工作型特许经营、业务型特许经营,区域特许经营、单一特许经营等等。

特许经营的种类按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按资金投入

按所需资金投入可分为工作型特许经营、业务型特许经营和投资型特许经营。工作型特许经营只要加盟者投入很少资金,有时甚至不需要营业场所。业务型特许经营一般需要购置商品、设备和营业场所,如冲印照片、洗衣、快餐外卖等,所以需要较大的投资。

投资型特许经营需要更多的资金投资,如饭店等。

2、按交易形式

按交易形式划分,可分为四种:制造商对批发商的特许经营;制造商对零售商的特许,如石油公司对加油站之间的特许;批发商对零售商的特许,如医药公司特许医药零售店;零售商之间的特许,如连锁集团利用这一形式招募特许店,扩大经营规模。

3、按加盟者性质

按加盟者性质划分,可分为区域特许经营、单一特许经营和复合特许经营。区域特许经营是指加盟者获得一定区域的独占特许权,在该区域内可以独自经营,也可以再授权次加盟商。

单一特许经营是指加盟商全身心地投入特许业务,不再从事其他业务。复合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被拥有多家加盟店的公司所购买,但该公司本身并不卷入加盟店的日常经营。

4、按加盟业务

按加盟业务划分,可分为转换型特许经营和分支型特许经营。前者是加盟者将现有的业务转换成特许经营业务,特许商往往利用这种方式进入黄金地带。后者则是加盟商通过传统形式来增加分支店,当然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

扩展资料:

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及质押:

1、特许经营权转让需经行政机关同意。2015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要求实施机构通过市场竞争选择特许经营者(第15条),以行政立法的方式赋予政府机关对特许经营企业的决定权。

假如受让人通过转让合同即可取得特许经营权,那么立法赋予行政机关的决定权力就形同虚设。因此,特许经营权转让必须经过特许经营实施机关的同意,未经同意的转让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质押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质权经征信部门登记后生效。根据《物权法》第228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企业以收益权(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登记名目为“应收账款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许经营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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