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科举制度可分哪几个等级

2020-09-13 综合 154阅读

科举分级

1、及第

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2、进士

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贡生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3、状元

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4、会元

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5、解元

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五名为经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6、连中三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7、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8、贡士

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9、举人

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

10、生员

即秀才。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

扩展资料:

“科举”是一个含义丰富复杂、具有动态特征的词语。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或设科取士,约略同于贡举,起始于汉代;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始于隋朝。

科举制的诸多特征是经历漫长的过程才逐渐形成的,但要定下一个起始年代,必有标志性的创制,而真正具有标志性意义且与历史上“科举”一词相符合的,只有隋炀帝创立进士科这一历史事件。

从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进士科的创设,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科举制在中国历史上存在1300年之久。

制度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

但是,魏晋时代,士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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