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它与矛盾的区别何在?如何看待这种区别

2020-04-22 健康养生 79阅读
一、阴阳
1、阴阳是一个简朴而博大的哲学。
2、阴阳哲理自身具有三个特点:对立、互化和统一。在思维上它是算筹(算数)和占卜(逻辑)不可分割的玄节点。自然界中生物的基因,人工智能中的二进制都充分彰显了阴阳的生命力。
3、阴阳是中国古代文明中对蕴藏在自然规律背后的、推动自然规律发展变化的基础因素的描述,是各种事物孕育、发展、成熟、衰退直至消亡的原动力,是奠定中华文明逻辑思维基础的核心要素。概括而言,按照易学思维理解,其所描述的是宇宙间的最基本要素及其作用,是伏羲易的基础概念之一。
4、阴阳有四对关系:阴阳互体,阴阳化育,阴阳对立,阴阳同根。
5、传统观念认为,阴阳,代表一切事物的最基本对立关系。它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是万物运动变化的本源,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基本法则。阴阳的概念源自古代中国人民的自然观,古人观察到自然界中各种对立又相联的大自然现象,如天地、日月、昼夜、寒暑、男女、上下等,便以哲学的思想方式归纳出“阴阳”这概念。
二、矛盾
1、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
2、从广义上讲:如果两件事物在一件不存在时另一件一定不存在,那么这两件事物就有矛盾。
三、阴阳与矛盾
1、阴阳范畴除具有对立统一的属性外,还具有另外一些特殊的质的规定,即前述以水火为征兆的属性规定,故在无限的宇宙中,阴阳范畴仍只是一种有限的具体的矛盾形式,一般在自然界中,若研究的事物超出了直观所能达到的界限,阴阳范畴就可能会失去效力;至于社会生活中的许多复杂矛盾,就更难以用阴阳来概括了。因为阴阳范畴要求所研究的事物不仅要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而且对立双方还必须符合阴阳属性的规定。也正由于如此,阴阳和矛盾的区别也表现为取象思维和概念思维的不同。
2、现代矛盾范畴纯粹是一种关系范畴,而阴阳由于与气的结合,尚带有实体范畴的痕迹。因此,矛盾作为哲学范畴,对各门科学的研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它并不直接介入于具体自然科学之中。阴阳范畴除对于一些直观自然现象研究有指导价值外,并直接介入于中医学之中,成为中医理论的有机构成部分。
3、中医阴阳学说将阴阳与脏腑、六气、经络等统一起来,并进一步把阴分为太阴、少阴、厥阴,把阳分为太阳、阳明、少阳等六个层次,同时探讨了它们的特殊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建立了三阴三阳开、阖、枢理论以及六经辨证论治体系等。由此可见,阴阳是介于矛盾范畴与具体科学之间的概念,它一方面体现了矛盾运动的一般法则,另一方面又与医学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可以作为中医学的方法论,传达和体现对立统一规律对中医学的指导作用,并成为中医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认为,矛盾的斗争是无条件的,永恒的,绝对的,调和矛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进行,并且不是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的途径。阴阳学说虽然也承认阴阳之间的对立和斗争,但更重视、强调二者的调和、中和、和谐,即统一。“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物……生之与成,必得和之精。”认为阴阳和而万物生,“和”是宇宙万物产生的根本法则。
5、在阐述事物的对立关系时,阴阳学说缺乏矛盾法则的明晰性、系统性和逻辑的缜密性。例如阴阳学说虽然认识到对立事物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矛盾关系,却没有概括出这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等具有严格规定的哲学概念。阴阳学说虽然认识到对立事物之间的相互转化,却不能从螺旋式上升和向前发展方面明晰地提示事物的发展,而往往停留在原地或从循环的方面去阐述。
6、正是由于上述的这些特殊内容,阴阳学说一方面把矛盾运动的一般法则运用于医学,另一方面将其特殊内容与医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所以在研究阴阳学说时,既要注意它的哲学一般性,又要关注它在医学领域中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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