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摩托车可以在宁波余姚市办理报废。
二、上虞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回当地机动车解体厂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向余姚市机动车解体厂交售机动车后,应当持办理注销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资料并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具体办法是,在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