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全面落实我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我国生物多样性信息能力建设,统一整合国内各领域生物多样性信息,规范并加强对信息交流、共享、发布、更新的管理,中国国家生物多样性信息交换所从1998年开始试运行,现正式投入运行。
中国国家生物多样性信息交换所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由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进行管理,负责承担国内生物多样性信息整合发布和统一对外职能,以及组织指导覆盖国内各部门和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国家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该交换所一方面将同《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各缔约方及国际组织统一联网,提升我国生物多样性信息工作水平,并统一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有关政策、信息,为政府决策、履约活动和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具备网上查询、检索和信息交流功能,将为公众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网络平台,推动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信息的及时共享。该交换所提供的信息包括:
(1)《公约》的背景和历史;
(2)《公约》的详细文本;
(3)历次缔约方大会的概况;
(4)《公约》的签署与批准的情况;
(5)中国生物多样性的一般特点;
(6)中国森林、温带草原、荒漠、青藏高原高寒地区、湿地、河流、湖泊和水库、海洋、海岸和沿海岛屿、农区、城市及城郊生物多样性的现状及受到的威胁;
(7)中国动物、植物、微生物多样性的现状和受到的威胁;
(8)中国作物、家养动物、水产生物、经济林木、野生及栽培果树、观赏植物、药用植物遗传多样性的现状;
(9)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的情况,中国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报告等文件;
(10)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履行公约的成绩和主要行动;
(11)中国自然保护区、生物安全、外来入侵物种、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传统知识保护等领域的工作进展。
通过该信息交换所,还可访问中国生物多样性各大主题领域的信息网络,如动物数据库系统、植物数据库系统、微生物数据库系统、作物种质资源数据库系统、森林数据库系统、海洋数据库系统、中医约数据库系统、自然保护区数据库系统、生态旅游数据库等。
2、2000年1月28日,国际上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中国于2000年8月8日签署了《生物安全议定书》。目前《议定书》批准国家已达37个,预计《议定书》将于2003年初生效。《议定书》第20条规定,建立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Biosafety Clearing House),促进转基因生物的科学、技术、环境和法律等方面信息和经验的交流,协助缔约方履行该议定书。《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已开展了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的试点工作。中国也建立了国家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其提供的信息包括:
(1)《议定书》的历史和背景;
(2)《议定书》的详细文本;
(3)《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的概况;
(4)《议定书》的签署与批准的情况;
(5)中国生物安全国家联系点和国家主管部门的概况;
(6)中国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
(7)中国转基因生物田间试验、商业化生产和进出口的情况; 从几年的发展和现状看,地方电子政务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国家电子政务框架称之为深入应用阶段,这个阶段的突出特点是资源的整合应用。
几年来地方电子政务经过逐渐探索和不断积累,不少地方已经建成了众多的应用系统。作为一般规律,按这种轨迹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应进入整合阶段,整合相互孤立的应用,整合零散的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范围和程度,从而提高地方电子政务的整体效能,以支持政府工作目标的实现。
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整合是相辅相成的。地方电子政务发展到目前阶段,尽管积累的业务数据总量可观,但由于这些数据分别由相互孤立的应用系统产生和管理,其服务范围局限在个别应用或部门内部,各个数据库之间存在数据重叠,不但带来了大量的重复采集,更存在着大量的不一致现象。应用系统越多,这种现象越严重。电子政务发展到一定阶段,这种问题会成为主要矛盾而制约系统的整体效能。而电子政务建设的真正效果恰恰在于整体效能的提高。因此必须对这些相互孤立的数据集合进行整合,统一管理,并建立合理的更新机制,做到一数一源,避免重复录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从而成为能在全局范围内为众多应用所共享的信息资源。在这种整合的基础上,地方电子政务才能够继续扩大规模、深入发展,不但提高每一个应用系统的运行效率,更重要的是体现出电子政务的整体效能。
根据地方电子政务发展的轨迹和现状看,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整合是跨入新阶段的迫切任务。 从信息化角度看,电子政务的工作对象是数据和信息,电子政务的主要功能可以概括为交换、共享和协同,而协同的前提是信息的共享和交换。地方电子政务新阶段的主要特征是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而整体性、系统性的主要表现是交换能力的飞跃、共享程度和协同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提高。从目前情况看,地方电子政务在这些方面亟待加强。
1、数据交换方面
地方电子政务目前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数据交换能力,但其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大多数地方目前采取的交换模式属于面向应用的、点对点的交换。每个应用系统针对本身的需要专门开发专用的数据交换子系统。例如网上审批系统、社保系统、OA系统等。这种面向应用的数据交换系统无疑是与应用系统紧耦合的,随着交换内容、格式、交换数据的结构变化,交换系统也要跟着修改。将来新的应用系统会不断上马,按照这种做法,不但重复投资,更会形成许多个交换平台,交换路径纵横交错,交换接口众多,给开发带来巨大的工作量,Gartner Group根据调查统计,用户在开发应用的过程中30%-40%的费用都浪费在与业务逻辑无关的各种接口的开发和维护方面。
过去应用较少的时候,应用之间、个别部门之间通过建立专门的点对点的交换满足了当时的需要,但随着应用的大量增加,参与交换的部门越来越多,接口数按n(n-1)规律急速增加。对于有8个应用系统的情况,如果采用传统的点对点互连的方式,则需要56个接口。每一个接口都需要根据节点单独设计。所以随着节点的增加,这种点对点的交换就显出了其无法克服的局限性,交换复杂,开发成本高,维护困难,交换的安全性、可靠性都无法保证等。如果采用数据交换平台技术,接口数量很少,8个应用系统只需要16 个接口,且采用统一的接口标准,不同的节点要完成交换,只需要进行适当的配置,无须单独编程,不但经济,且能保证数据交换的可靠、安全和交换效率。
目前,地方应用系统还不是很多,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都还不多,随着电子政务的推进,这些数据交换量将迅速扩大,交换节点迅速增加,如果继续维持面向应用的点对点的交换模式,交换将会成为制约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的主要矛盾。所以从全局和发展的角度看,作为一个战略性选择,各地都应尽早建立统一交换平台,来解决现有和未来应用系统的交换要求。
信息共享方面
地方电子政务在公众服务、市场监管、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全面深入发展有赖于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的实现。共享的目的是对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而目前电子政务的信息共享程度很低,尤其是部门之间、应用之间的共享。
辖区市场、经济、行政、市政、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信息一旦从孤立的、零散的、不成体系的状态,经过规范化采集、整合、管理,变为彼此关联的、家底清楚的信息体系,成为常变常新的活水资源,就形成了对地方的管理和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宝贵资源。 建设地方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是解决上述共享与交换问题的关键措施,共享交换平台是推动和实现资源整合和应用整合的必要基础设施。
1、对数据交换的要求
对于地方电子政务,需要解决上下级的交换——例如一个区县政府,对上与市委、市政府、市级各部门之间,对下与街道、社区之间,横向区属部门之间,应用系统之间,都需要规范、方便的数据交换服务。数据交换应当独立于具体应用,与具体应用耦合关系松而清楚,不随应用的变化而变化;保证数据可靠传输和安全传输;提供统一接口规范,实现异构系统之间、不同格式数据的交换。
2、对数据共享的要求
区属部门可以共享的信息资源按资源所处位置可以分为两级:市级信息资源、区级信息资源。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规划》的设计,区属部门对市级信息资源的共享,需要经由区级平台才能实现。
人口基础库、法人基础库等基础数据资源部署在市级数据中心,由市共享交换平台管理。业务信息资源,则分为共享信息和专业信息,可分别部署在市数据中心和有关部门。按照北京市共享交换体系的规划,区级部门、街道、社区对于由市共享交换平台管理的信息资源的共享,需要经由区级共享交换平台连接市级平台方能实现。
数据共享体系应当是一个包括数据资源、相关应用系统在内的数据生态体系。这个生态体系应该能够保持数据资源成为常变常新的活水资源。这个生态体系的建立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可以通过数据供应链机制实现(这是作者提出的一种大规模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思想和方法论,旨在保证系统的整体性和建设的有序性,将另文介绍——作者)。
3、对资源管理的要求
随着人们对电子政务认识的不断深入,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将自然成为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而信息资源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是利用共享的前提。
对共享资源可以采取目录管理模式,有利于领导和各个部门全面了解和利用全局信息资源。目录主要用来管理两类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其中服务是指可以重用的能完成某种功能的应用程序模块。众多的分布在已知位置的这类功能模块被打包成服务,通过目录实现有序化整理和管理,提供给大家共享,减少重复开发。
此外,需要统一的安全认证、授权管理,统一的备份/恢复机制,统一的信息资源更新机制等。以保证数据资源的安全,实现方便高效的共享。
4、对应用整合的需要
从技术上,整合需要跨越不同硬件平台、不同的网络环境、不同的数据库系统,实现不同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这样的复杂环境和要求只靠传统的系统软件和Web工具软件的功能无法满足,而应采用平台策略,采用中间件技术和产品,通过统一的标准规范才能实现。 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如图所示,包括了信息基础平台层、数据资源层、信息资源目录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层、应用系统层和门户层等多个层次,以及信息安全、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两大保障体系。
共享交换平台在整个框架中具有非常关键的承上启下的作用,该平台通过对数据目录、应用目录、服务目录、用户目录及相关元数据库的统一管理,实现对各类政务信息资源的逻辑管理,并通过目录服务、导航服务、数据交换服务、安全服务等为上层应用系统和门户获取所需的资源提供各类统一的基础支撑服务。 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将电子政务的交换共享等基本需求、安全机制、数据存储层与应用层的有效隔离功能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电子政务的应用与其底层的数据结构和存储方式无关。各应用系统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相连,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来实现路由、数据交换和共享,为各业务系统的有效协同提供了支撑,同时又能保证各应用系统的相互独立性和低耦合性,从整体上提高了系统运作效率和安全性。
技术上,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基于中间件构建。中间件是先进技术和技术标准的载体,采用中间件可使平台的先进性、可靠性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