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与朋友是不能打电话给看守所咨询犯罪嫌疑人情况的,一般需要通过律师才行。
这个时候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展开到看守所会见、代为申诉等具体辩护工作。因为,最终如何判决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依法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