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可以查到员工以往的公积金和社保的缴费单位和缴费基数吗?

2020-05-15 社会 396阅读

可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符合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规定的普通门诊、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和住院医疗费用。

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2次及以上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开始,起付标准减半不递减,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执行起付标准减半的政策。

第二十五条  按照总额预算、过程管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原则,结合基金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