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玩忽职守罪犯罪嫌疑人,就是确定其是否触犯玩忽职守罪,在没有被法院判决之前,其为玩忽职守罪犯罪嫌疑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