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目前是不用替你朋友还钱的。
分析一下,你在合同上以担保人的名字签名或印手印,那么视为你与贷款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且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通俗的说,贷款公司必须先起诉你朋友,并且官司要走到执行这一步,要是最后执行完了这笔债还不能还上,才能让你替你朋友还债。当然,如果最后这笔债务由你偿还了,那你就是你朋友的债权人了,可以追着他还钱。
再提一句,你和你朋友的那个保证书对贷款公司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