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一个产品。按照中期票据的业务指引进行操作。
根据产品条款约定,期限在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都将长期存续。根据该条款的约定并参照当前相关法规,使得该类中期票据的募集的资金可以计入发行人的权益而非负债,这样增加公司所有者权益并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一般约定一个发行人选择是否赎回的期限,到期时发现人可以选择赎回该票据。若发现人不赎回,则约定该票据的利率在下一个存续期间内的票面利率变为发行利率+N(BP)【国电电力发现的要求在下一个存续期票面利率增加300BP】。这样大幅提高发行人成本。
该产品设计初衷在融资的同时降低资产负债率。目前发行成功的多为大规模的央企,如国电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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