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护照并不强制要求一定要网上预约。
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的,还须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和个人资料页,个人身份资料有变更的,还须提交变更页;集体户和代管户申请人可不提交户口簿首页),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交验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尚未取得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回执(回执上须贴相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申请。
(三)申请人在换发、补发及重领护照前未采集过指纹的,需在公安机关采集指纹。对十六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采集指纹。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顺序类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原护照受理部门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四)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签名以习惯书写方式签名,少数民族可以依照少数民族语言姓名签名。签名应当横向书写,且须在矩形框内,不得压线。
深圳办理护照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二)受理申请。
(三)后台录入及复核校对资料。
(四)审批部门审批。
(五)上送制证。
(六)发证。
受理机关:
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为申请受理机关,但现役军人、华侨的申请人申请因私护照的受理机关为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 9:30-12:00;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