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临床药师的职业定位 临床药师是运用系统临床药学专业知识与技能,参加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药学监护等相关的药学技术工作,与医师、护师合作,共同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尽力维护患者免受或减轻、减少与用药有关的损害,维护患者公平、合理使用药品权益的临床型药学专业技术人才。 ( 三)临床药师在临床的专业定位与地位 1、临床药师应是医疗团队成员。医师、药师、护师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应是互补合作的良性临床用药与干预制约关系,共同承担患者药物治疗的责任和保护患者的用药权益。药师应运用所掌握的临床药学专业知识与技能参与药物治疗,提供药学服务。 2.临床药师应是专科化的,应以临床医学二级或三级学科定位。三级医院临床药师应固定参与一个或两个具体临床专科用药实践或以药理学分类,相对固定一类药物,如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参与全院或部分临床科室对该类药物的临床应用和药品鉴别选择。从事以药理学分类的临床药师,也应有固定的临床专科病房(区)作为日常参与药物治疗的基本科室;二级医院临床药师可以侧重某1—2个临床专科或某一类药物,面向全院临床用药和药品鉴别选择。 3.临床药师应是专职的。参加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应是经常性、日常化的,其80%以上的工作时间应在临床直接从事与临床药物治疗相关的工作。 4.临床医疗工作全过程。实行主治医师负责制。当医师和药师对药物治疗出现不同意见时,原则上应听从医师的意见:但若出现较严重不合理用药或可能导致较严重医疗后果的分歧时,应由上级医师或医疗治疗团队成员集体讨论,形成统一意见。 5.临床药师参与的医疗活动应有记载,符合现行医疗文书规定的内容,经主治医师同意后可以记入病历,或由试点单位研究统一规范(“规范”抄送临床药师制工作指导委员会备案):也可以写成药历作为医疗机构内部试行的医疗文书,药历由药学部门统一保存,暂不列入病历。临床药师医疗文书的定位需待试点工作结束后,由卫生部统一规范。 ( 四)临床药师应重视临床药学专业知识和医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持续补充 1.临床药师归药学部门直接领导与管理,临床药师应熟悉药学部门各技术科室的工作内容与工作程序,及时掌握各类药品的各项信息及动态。应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与本人所在临床专科用药约50种以及约150种相关常用药品的各项药学专业信息。 2.应熟悉临床诊疗程序和具有相关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应根据需要到相关临床专科或医技科室轮转学习,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 3.了解相关医疗文书知识,掌握阅读临床检验学、影像学等报告的基本知识及其对临床诊断或治疗的意义。 4.应至少能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的阅读和听写能力。 5.应十分重视沟通、交流能力的提升。 6.熟悉与医院药事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相关内容。 7.应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具有很强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素质与道德和法律意识。 二、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主要工作内容 (—)参加与所在临床专科患者药物治疗相关医疗活动的全过程。 (二)参与所在临床专科对患者的日常性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提出对药物治疗的意见或建议,应特别关注患者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与药学专业相关的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药物治疗问题。 (三)根据患者实际治疗需要,对重点患者实施药学监护,如危重患者;给患者应用药品品种多或者使用易发生较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患者应用治疗窗窄的药物;过敏体质患者:用药依从性差的患者等。 (四)根据患者药物治疗实际需要,开展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五)审核医师用药医嘱或处方的正确、合理性。 (六)协助指导护土做好药品请领,病房(区)药品适宜、合理的保管和正确、适当的给患者使用药品。 (七)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按照用药医嘱或处方,对患者药物治疗进行用药教育和安全用药指导,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提升其用药依从性。 (八)在临床工作实践中,与医师、护师共同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害事件监测,并及时作好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九)参与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其重点应关注药品质量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以及与药物治疗相关的临床症状、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处方或用药医嘱点评、药物治疗质量评价等。 (十)参与合理用药教育,承担合理用药相关内容的讲课,宣传与实施合理用药有关工作。 (十一)结合临床用药实践开展药学科研工作,如药物评价和合理用药调研;临床药物治疗经验总结和用药病例分析;与医师共同观察新药上市后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三.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主要方法 在所从事的临床科室病房(病区)与医师同步参与患者的医疗工作,其重点是临床用药的鉴别选择、药物合理使用和药学监护。临床药师应专职、专科,必须坚持80%上时间直接参与与临床药物治疗相关的工作 ( 一)通过与患者、医务人员沟通,建立交流平台 1.与患者、医务人员交流沟通,建立良好的医(药)患关系: (1)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尊重患者合理用药要求和隐私权与知情权; (2)了解和关心患者的心情与疾病的痛苦以及其他困难,应给予适宜的关心; (3)与患者的监护人、陪护人沟通,建立良好的医(药)患关系; (4)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要有条理性、专业性和采取适宜的方式方法,符合医疗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 2.与医师、护师的交流沟通,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尊重其他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学习他们优良的医德医风和医疗知识。 ( 二)参加日常的医疗活动,根据医疗规范和药学监护特点,与每位患者建立专业的医疗关系,并作必要的记录 1.参加日常或专家查房及重点患者病例讨论。查房或病例讨论前应有准备,熟悉重点患者病历、用药史等,所选用药物的特点、适宜性及其使用后的反应等;认真听取医师、专家和治疗团队其他成员对病情的分析与治疗意见。 2.熟悉患者病史,药物治疗史、对药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以及患者肝,肾功能情况。 3.了解医师对患者体检和检查诊断,以及查阅分析患者临床检验学、影像学和实验室等相关检查报告信息。 4.根据采集的上述信息,运用药学专业知识和临床思雏,与医师讨论制定药物治疗方案或提出调整药物治疗建议与意见。 5.通过上述医疗工作实践和患者实际情况,确定重点药学监护患者。 ( 三)对所在临床科病房(病区)的患者,都应进行适宜的药学监护 1.医师对每位患者的治疗用药和每次调整临床用药后,临床药师都应认真审核治疗用的适宜性和合理性,如有不适当用药应及时向医师提出建议,由医师进行修改调整。 2.识别和解决药物治疗中发现的问题,如处方或用药医嘱不适当,药品不良反应、医源性或药源性疾病与药害事件等的防治,指导患者对药物治疗的依从性等,以及为临床提供相关的药物治疗信息。 3.依据药物治疗情况,临床药师应决策对某些药品是否需要做血药浓度监测,若需要应向医师提出建议,并依据监测结果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与医师一起组织实施。 4.对患者进行适宜的合理用药指导, ( 四)对药物治疗难度较大的患者,临床药师应列入重点药学监护对象 按本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主要工作内容”第3点规定的重点患者应列入重点药学监护对象。 1.按技术规范实施重点药学监护,制订药学监护计划,与该患者的主管医师、护师保持紧密的沟通与合作,加强用药后观察,及时掌握病情变化,药品疗效、不良反应等情况,进行药物疗效评价,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调整用药建议。 2.协助医师、护师在患者转移临床科室或病区时,保持药物治疗的连续性、及时性与适宜性。 3.对重点药学监护患者,应按规范书写药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4.患者病情好转或消除重点药学监护因素,转入常规药物治疗药学监护后,即可结束重点药学监护。 ( 五)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和提供药学信息咨询服务 l,安全用药指导和宣传合理用药应注意对象,应根据不同的患者人群,不同疾病和使用不同药品而有差异。 2.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指导和宣传要适宜、适度,有针对性,且应通俗易懂。 3,指导和宣传的内容,如:①为什么要按医嘱用药;②所应用药品的特点;③这些药品应如何服用,如服药顺序、每天服药次数与剂量,服药方法和时间;④不能与哪些药品或食品、饮料共服及其原因;⑤向患者介绍可能出现的主要不良反应,应如何预防和尽可能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⑥解释用药注意事项和向某些特殊疾病,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介绍用药注意事项;⑦解释所领取药品的正确保存办法及注意事项等。 ( 六)做好临床药物治疗程序中的主要技术工作与职责 按照临床药物治疗程序,药物治疗一般可分为前期、中期后期3个阶段,临床药师在这3个阶段应做好主要技术工作与职责。 1.用药前期。了解患者病情和医师对疾病诊断;参与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审核用药医嘱的合理性与适宜性,对药物治疗提出意见与建议,协助医师鉴别选择最适宜的药品;向医师、护师提供与药物治疗的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2.用药中期。观察分析用药后结果,收集疗效、不良反应、患者意见与要求;对重点患者实施药学监护与药历书写;根据药物治疗后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建议医师调整临床用药或药品剂量、用法;向患者提供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咨询和安全用药指导。 3.用药后期。恢复期及出院后安全用药指导,出院后所带药品的特点,可能出项的不良反应及处置办法,注意事项等;提供药品及用药咨询,总结典型病例的用药经验根据需要对某些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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