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阶梯电价分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计算。
一、夏季标准(5月-10月) 阶梯电费计算方法: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一档电量提高了2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1.7%,第一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64元。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每千瓦时0.69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为每千瓦时0.94元。
二、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阶梯电费计算方法: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考虑到该省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抽湿用电也较大,第一档电量提高3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4%,第一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64元。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每千瓦时0.69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为每千瓦时0.94元。
拓展资料:
广州市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免费用电15千瓦时的优惠。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电价则提高到每千瓦时0.677元。
广州市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电价标准,居民可自主选择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两种电价标准。一种选择是“阶梯电价”,即将居民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和非夏季不同标准,其中,每年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另一种选择是“峰谷电价”,即按照不同时段不同电价标准,按照分时计费方法,0时至8时,电价可便宜一半,一度电为0.3197元,但14时至17时、19时至22时,一度电为0.9875元,其他时段则维持0.61元。此外,低保户、五保户的居民每月每户还可以享受15度的免费电。
通常一个家庭使用的家用电器数量是既定的,影响电费的主要原因是电器使用时间的长短。所以,对于每个家庭来说,只要养成节约的习惯,就可以省电省钱。
市民在使用空调时,将温度调至24℃~28℃,调小电扇风速或定时、减少开关冰箱门的频率等都可以起到节约用电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