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遗失证书怎样补办

2022-03-24 财经 109阅读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办、污损更换和注销注册有关规定,对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查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扩展资料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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