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千米。
第一次相遇后到第二次相遇,乙共行90+50=140千米。
速度没有改变,第二次相遇相当于行了两个路程和。说明第一次相遇前,乙行了140/2=70千米。
因此两地距离:70+90=160千米。
关于偶数和奇数,有下面的性质:
(1)两个连续整数中必是一个奇数一个偶数。
(2)奇数与奇数的和或差是偶数;偶数与奇数的和或差是奇数;任意多个偶数的和都是偶数;单数个奇数的和是奇数;双数个奇数的和是偶数。
(3)两个奇(偶)数的和或差是偶数;一个偶数与一个奇数的和或差一定是奇数。
(4)除2外所有的正偶数均为合数。
(5)相邻偶数最大公约数为2,最小公倍数为它们乘积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