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主要是负责劳动就业服务。
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劳动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简称,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局归属政府行政部门,属于行政编和事业编混合编制,局长等中层领导(科级)基本属于行政编,就是公务员。一些科室工作人员、后勤属于事业编,有些岗位属于聘用人员。
劳动局的义务:
1、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
3、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
4、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流动就业统计工作,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