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签署合同的时候查验“五证”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应查验开发商提供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文件。
第二、不要相信口头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里面的内容,不能轻信销售人员的宣传或者口头承诺,涉及特别重要承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或者让开发商另出具书面证明。
第三、对于合同内容要仔细核对
对于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应仔细研读,对于不理解的合同条款,应要求开发商详细解释说明。
第四、区分“定金”还是“订金”
在购房合同中,“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如购房者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开发商违约,则要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订金”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按照约定经协商实行返还。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分辨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
注意事项:
1、明确退房的一些条件,虽然房子无法做到“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购房者应有权要求退房,就比如开发商违隐瞒房子已抵押的事实,所以,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明确退房条件。
2、明确双方的责任。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无论买卖双方中哪一方违约,另一方必然要承担巨大的损失,尤其是购房者,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可别让开发商弱化了自己的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消费者签购房合同时要“四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