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其丧假是如何规定的?求解答

2020-10-28 社会 147阅读
答:根据劳总薪字[80]29号、财企字[80]41号及苏劳险[1987]25号、苏财工[87]326号等文件的规定,国营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在批准假期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经济条件许可的,也可参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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