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完兵回来有什么好处?

2020-08-29 社会 242阅读
当兵可以有效锻炼自己生活本领,进入单位后算基层工作经历。退伍后可以领取自主择业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免交下列费用。【现在当兵12年才给予安置,义务兵没有安置卡,2010年为最后一批】
“退伍安置卡”准确称呼为“优待安置证”。 该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
“优待安置证”的作用简单说,一个是优待,在义务兵期间家属凭证领取优待金,一年一次。还有一个是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义务兵,凭证享受安置。
“优待安置证”的具体发放范围是所有被征集的新兵。“农业”户口的士兵,其家属凭证享受优待,本人退役后回农村安置;“非农”户口的士兵,本人及家属凭证按规定享受优抚安置待遇。
根据现行政策,并不是所有城镇户口服兵役的都能办理安置卡。只有祖居城镇户口,并占用非农征集指标入伍的,由人武部门提供的《入伍通知书》登记名单的,才可以办理安置卡。办安置卡的需带入伍青年《入伍通知书》和父母单位证明(父母没单位或下岗的由当地居委会出示证明),全家户口本。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免交费用,具体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凡符合规定的,各级工商部门要优先及时办理营业执照。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3)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签证费。
(4)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5)其它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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