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标准见表二)。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表一: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表二:硕士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注:两年半学术型硕士,三年级的学业奖学金标准减半。
清华大学特等奖学金
清华大学荣誉最高的奖学金。特等奖学金的评定程序为:在学生提出申请的基础上,首先在院系内进行答辩,院系考察通过后推荐到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查筛选确定候选人,由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最后提请校务委员会批准。特等奖学金名额已从最初每年5名增至每年不超过10名,奖学金金额也从最初的每人10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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