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级士官、二级士官)初级士官、如果服现役期间并没有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评定为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八级残疾军人、以及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不管是否入伍前就持有安置卡的,因为其并不具备转业军人的条件,只有依据上级命令复员退役。所以在其退役时持有的是《退伍现役证》(内页已经标明了“退出现役”字样),并不要您填写“复员”的。转业军人的条件依据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网页链接第四条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四条: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哗棚乎之一乱悉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和洞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情况的(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