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已经省级统筹,省市计算办法是相同的,算法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只是简单的公示,在网站可以查询的,只是不是专业人员,很难看明白的。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92号)规定,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上述两项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以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