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是从1995年5月1日起开始的。
改革历史:
根据有关资料表明,从1988年起,有关部门就开始提议并酝酿工作制度的改革。
1988年2月的一个星期六,原国家科委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的办公室里,两位值班的工作人员坐在办公桌前,等待处理有可能来自外单位的联络。周六整个中心只有两人上班,这可是全国没有的事。当时,受国家科委委托开展的《五天工作制可行性研究》刚刚完成,中心主任胡平决定先在100人的研究中心“小试牛刀”,再向上级报告。
1987年底,课题组完成了总体报告和21个分项报告,得出了“我国具有缩短工时推行五天工作制的条件”的结论,建议国家立即制定有关方案逐步推行,力争在2000年以前全面实行五天工作制。
1990年底,现任中国软科学学会副理事长的孔德涌任研究中心主任,五天工作日制的研究更加深入细致,并开始向国家建议。
1994年3月,我国试行了“隔一周五天工作制”。
1995年3月2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第174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五天工作制,即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同年7月,我国《劳动法》正式出台,在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的相关制度中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994年前后,中美入世谈判最艰难的时刻,美方突然向中方提出:在全世界都实行双休日的今天,中国必须尊重人权,也给中国人双休日,并把这一项作为入世条件之一。
新工时制使人们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增多,同时也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一个过渡的作用。星期五成了周末,电视台也纷纷调整节目编排,每逢周末,安排许多综艺娱乐、文艺晚会之类的节目。社会上增加了花样繁多的双休日活动,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双休日制度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善和提高,给商家也带来了不小的财富。
1999年,国务院公布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将春节、“五一”、“十一”的休息时间与前后的双休日拼接,从而形成7天的长假。“黄金周”的概念是在国办发[2000]46号文件下达后才明确提出的。
2008年,五一长假在实行了十年后被取消,相应的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中国传统节日。放假总量较之前增加了一天。
2017年5月1日,是我国双休日制度实行的第22个年头。是双休日制度的推广和实行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