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03年10月,国家出台了《生活垃圾规则条例》。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志,生活垃圾被重新划分为五分类,他们分别为;
1、红色:代表有害物质,有时也用橙色标示,有害物质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油漆、过期药品、化妆品等不可回收且带有一定污染危害的物质。
2、绿色:在多种塑料垃圾桶组合的情况下,绿色代表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可以作为植物养分的肥料使用,土壤掩埋后可被大自然微生物和植物分解吸收举孙野,起到废物再利用的作用。
3、蓝色:代表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包括塑料、纸类、金属等有利用价值的物质,这些物质将被纳入废品回收系统,作资源再生处置使用。
4、灰色:除了有害物质跟可回收物质以外的垃圾,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这类物质一般会被焚烧、掩埋等处理。
5、黄色:代表医疗废物专用垃圾桶,一般只用于医院、卫生站等医疗场所。
扩展资料:
分类垃圾桶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
主要包括:
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正喊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旧杂志等;
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如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
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等。
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
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
(二)不可回收物指除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垃圾。常见的有在凯者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和用过的茶叶等。
(三)有毒物质,如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装过化妆品的盒子、罐子和过期药品等。
参考资料: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寿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