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拆迁,扩建,违建,装修,到时候能得到赔偿款吗?一
在学术界目前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这个词之所以在拆迁过程中会频繁出现,主要是涉及到拆迁的补偿利益问题。征收实践当中确实有一部分被拆迁户抱着侥幸心理,在拆迁之前快速地新建、扩建部分房屋,在拆迁过程中想以此来要价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款,殊不知,这是自欺欺人的小聪明,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因为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