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电动代步车,不需要驾驶证,可上牌照。
因为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目前市区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整车重量大大超过40kg,且取消了脚踏功能,电动三轮车明显不属于电动自行车标准,所以无法列入非机动车范畴。
但作为机动车,因没有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因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不予注册登记,所以上不了牌。此外,车管部门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能对电动三轮车车主核发驾驶证。
由于电动三轮车车主没有驾照,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在行驶过程中横冲直撞,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安全问题突出;而且电动三轮车也没有牌照、没有保险,出了交通事故无法获赔,对他人造成伤害也难以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牌无证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