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规划设计在旅游规划称为旅游目的地规划设计,旅游系统中的游览对象的组合和所在构成了“目的地”,一般有分为四个步骤:概念性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控制性规划设计、修建性规划设计、
概念性规划/概念性方案:针对各种旅游项目提供客观的全局性的发展政策与设想。
总体规划:针对各种旅游项目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并且对于旅游区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筑项目也作出近期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区内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它规划管理要求,为区内一切开发建设活动提供指导。
修建性详细规划: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并为下一层次建筑、园林和市政工程设计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