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的风景园林法规体系正处于发展阶段,对于园林相关法律法规来自三个层次主要有: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行业规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居住区景观设计导则(试行)》,《公园设计规范》,《城镇规划与园林绿化品规范》等;
以及地方性法规:条例(以苏州为例)《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苏州湿地保护条例》(省内第一部地方性湿地保护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