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方案及保险索赔程序:
一、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刑侦部门(110)报案(24小时内)。
2、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二、损失确认:
1、到市级以上报社发布寻车启示,索取并保存当期报纸。
2、3个月后到公安刑侦部门开具未破案证明。
3、3个月后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失窃车辆牌证注销手续。
注意事项:必须办理,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三、开具《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
如果三个月后(有些公司规定2个月)早轮车辆仍未找到,带齐报案回执、被盗(抢)机动车辆报案表到派出所和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理未侦破证明手续,并由上述两个部门在《被盗(扰睁带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上盖章确认未破获。
四、车辆销户:
1、到保险公司复印两份《被盗(抢)车辆立案表》并盖章。
2、办理车辆销户手续。
带齐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报案回执、被盗(抢)机动车辆报案表、被盗(抢)机动车辆立案表(一份交车管所留存)、行驶证填写《机动车辆停驶登记申请表》,在公安报上刊登《销户声明》,取得《销户证明》。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缓芦:
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扩展资料:
理赔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
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除人寿险外,其他险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3、平时保管好行驶证、车辆附加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不要放在车内,缺少前三项中任一项,保险公司将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增加5%的免赔率 .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