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阶段
贫困家庭子女上幼儿园,每人每月可获150元保教费资助,全年按10个月计算,共计1500元;生活费资助,按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计算,共计660元。
2、义务教育阶段
除免去全部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外,贫困家庭子女还可获得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另外还能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
3、职业教育阶段
贫困家庭子女将免去学费,补助住宿费,提供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同时落实奖学金、顶岗实习机会,并为其推荐就业岗位,进行不少于3年的跟踪指导和后期服务,确保其稳定就业。
4、普通高中阶段
我市建立了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资助体系,每名贫困家庭子女每年可享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5、高等教育阶段
除各种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外,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并对部分当年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资助3000元。
扩展资料:
其他补贴方法
以广西为例,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将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并将给予优先重点资助。预计2016年广西将投入资助资金17.73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达122.24万人次。
今后,广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学前教育阶段免除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所有费用并给予生活补助,高中阶段免除学杂费并给予生活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
在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方面,广西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每生每年2500元提高至3500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由每生每年3500元提高至4000元,并明确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100%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广西将简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重复申请和评定资助项目时的程序,如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同一学历层次只需提交一次材料和认定一次身份。
在同一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其家庭是否脱贫,都可享受15年免费教育和最高档次的国家助学金资助,保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享受资助政策的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