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租满五年之后可以买断吗

2020-06-05 教育 85阅读

重庆公租房租满五年之后不可以买断,在公租房到期之前的3个月应及时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签订合同,继续居住。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扩展资料: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转租、出借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六)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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