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经过20
多年的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还没有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仍实行退休制度。下一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
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国一半以上省份的养老保险仍实行市县管理,基金的调配功能难以发挥,严重影响了人员的正常流动。要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力争2009年底全国范围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同时,进一步做好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研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二是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目前,企业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衔接,两类养老待遇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统一、管理相互衔接、待遇略有差距的要求,2008年要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三是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和经办规程,积极推进农民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建立全国统筹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和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搞好农民工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的制度衔接。
四是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完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和机构移交工作。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缴费方式灵活、账户可随人转移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五是配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完善公务员退休养老的具体办法,解决公务员在机关与企业、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保证公务员养老权益在流动时不受损失。
第二、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组成。下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重点:
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优化管理服务流程。研究完善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办法,完善结算办法,探索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与考核标准,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
二是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为城镇没有就业单位的居民,包括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建立这项制度,重点保障这部分人群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需求。2007年下半年,国家已在79个城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8年试点城市要达到全国城市总数的50%以上。
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争到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基本覆盖所有农村,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减轻个人负担。
第三、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
近些年来,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部门颁布了生育保险方面的行政规章,标志着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失业预警制度建设,加强失业预防和失业调控。继续推动东部地区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加大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力度,积极探索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
二是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范工伤医疗服务,积极推行工伤医疗协议管理。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解决好“老工伤”问题。
三是推进生育保险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