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案。
医疗纠纷,是指因医疗发生的纠纷。凡是患者或其家属对 医院诊疗和护理工作或治疗结果不满,或者医护人员诊疗护理工作 出现失误,导致患者出现诊疗延期或痛苦,甚至发生伤残或死亡等 情况,引发的医院或医务人员与患者或家属之间的纠纷,都属于医 疗纠纷。
医疗纠纷经过认定后会出现四种结果,即医疗事故、医疗差 错、医疗意外、疾病自然转归。前两项为医护人员的过错引起,后 两项医护人员无过错。
(1)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调整的对象,是指医疗机 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 故。医疗差错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由于疏忽大意或违反医 疗护理操作规程产生一定的过错,但是由于差错较小或者经过及时 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的不良后果未达到构成医疗事 故的严重程度。
(2)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病人体质特殊而 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就是说,虽然发生病人死亡、 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 护人员的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 或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
(3)病情的自然转归
病情的自然转归是指病人病情自然发生的后果,如病情恶化无 法挽救,即现代医学对某些疾病还达不到有效治疗或治愈的程度, 医务人员在治疗护理过程中没有失误,不应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