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明法师,1968年7月生人,汉族,祖籍江苏,历史学博士。现任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上海市佛教协会副会长、静安寺住持、上海佛学院院长。
慧明法师1983年6月在上海玉佛寺出家,1983年9月~1987年7月就读于上海佛学院正、预科班,1987年9月~1989年9月就读于上海佛学院研究班(1988年应请为玉佛寺知客,同时担任上海佛学院监学)。1989年7月毕业后留校任教,1993年9月~2003年10月担任上海佛学院副教务长。1995年10月,任静安寺监院并主持静安寺工作。1998年5月起任上海市佛教协会副会长。2000年12月,任静安寺住持,2001年5月20日举行方丈升座仪式。2003年11月任上海佛学院院长。2010年1月任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2003年起,在复旦大学攻读历史学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2009年1月7日获得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2009年6月26日,获得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证书。
2008年1月起,担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