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的基本特点是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在文学作品的创作过程中
,作家始终进行的是形象思维的活动(
或方式)。它具有三个特点:
首先、作家运用各种艺术手段把从生活中得到的大量感性材料熔铸成活生生的艺术形象;
其次、始终离不开想像(幻想、联想)和虚构;第三,始终伴随着强烈的感情活动。
文学作品的形象思维创作过程决定了文学作品与科学家们的运用逻辑思维创作的学科著作有着根本的区别,
其区别可从以下五方面认识:
1、从内容来说,它们虽然都是客观事物的反映,
但学科著作采取了“对世界的科学的掌握方式”,材料翔实、
准确无误,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
原因、经过、结果必须真实,事物的外形、大小、性质、特征、用途、必须准确
,所举的数字、图表、例子必须可靠,
一切都有具有客观的实在性;
而文学作品则采取了“对世界的艺术的掌握方式”,它依据生活而又经过虚构,
从不拘泥于真人真事,
人物不专用一个模特儿而是杂取多人、合而为一,
事件不全用事实而是采取一端、加以生发,
环境不只是依托一地一处而是根据需要加以组合、创造,一切都具有客观情理性。
2、从形式来说,它们虽说运用的媒介都是语言,
但学科著作的语言贵在朴实明白;而文学作品语言贵在文采飞动。
3、从作者来说,它们都是思维的成果,但学科著作主要用的是逻辑思维,以客观事实、统计数字、逻辑的判断和推理说话;
而文学作品主要用的是形象思维,以生动感人的形象描绘说话。
4、从读者来说,它们都有认知的价值,但学科著作诉诸读者以事实与理智,鉴赏者侧重于科学真实和实用功能的评价;而文学作品诉诸读者以感情和想象,鉴赏者侧重于艺术真实和审美创造的判断。
5、从功能来说,它们都有社会的价值,但学科著作主要是传递信息的工具,重在实用;
而文学作品是社会感化的手段,重在审美。
从以上特征的比较中,
我们可以认为,文学作品与其它著作的区别,在于它不以传递特定的具体知识为目的,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
不可能获得科学技术专门知识或具体的科学实验、生产与工作方法;
如果某种著作的主旨为传达特定的具体知识,
那么尽管它具有优美的文学价值,如司马迁的《史记》,也不属于文学范畴。
掌握文学作品与其它著作的本质区别,我们在分类标引过程中,就能较有把握的进行标引了。当然,
图书分类还有其特殊的一些规则,
还必须根据这些规则来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