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罪恶泛滥(二十一1~9)
整段经文是讲述如何处理一件发生在荒野上的命案,从近东考古学的发现中,如巴比伦的罕模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 paras. 23, 24)及乌加列文献(Ugaritic Texts),均有类似的律法要求及行事方式,对于这些「无头公案」,他们有一套处理方法。经文没有交待案件是否继续追查,但其中的方法,使我们对于此种罪恶的社会意义,可作一些思想与分析:
.社会要承担在其中发生的罪恶责任。既然无人知道作案的是谁,责任就归于最近的城也颇合理。经文指出这样行,可以除去因流无辜者之血所带来的罪恶(9)。对于一些无法解释或难于确定责任的事,通常我们会把责任推卸给社会;但实际上,社会的确要承担这种过错并当付上一定的代价。发生在你我周遭的罪恶并非与我们无关,因为我们是组成社会的一分子,社会的现况受你我一分的影响,你愿意承担其中的责任吗?实际上,教会中发生任何罪恶时,若我们只将责任推却在他人身上,显然我们也过分漠视自己应有的责任了。
.为罪恶付出代价。一只母牛的价值可能算不得甚么,但却需要公开的宣认来作为对罪的反应与拒绝,因为罪可以带来整个社会的受罚。我们不是要宣扬罪恶,反是要竭力阻止罪恶的发生。个人的罪恶使团体受影响的概念是今日教会所当重视的,罪恶的传递与渗透力极大,也使人防不胜防,一种公开的指责行动是今日所急需的。只有这样,罪恶的势力才不致潜存而破坏美好的群体,让我们更小心罪恶的破坏能力。
思想 你曾察觉在群体中有任何罪恶吗?你有指责它,并且以共同承担的态度去面对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