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每年的9月3日 。
1945年9月3日,中国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放假1天,悬旗3天。同时也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一天,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日子。
1951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由周恩来总理签署的通告,确定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为9月3日。
我国往年在9月3日这一天,曾举办过多次大型庆祝活动。民主党派“九三学社”就是为了纪念这个日子而命名的。
扩展资料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军投降仪式在东京湾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9个受降国代表注视下,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这是中国近代以来反侵略历史上的第一次全面胜利,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之后每年的9月3日,被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这样的决定,集中反映了中国人民的意志,使人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将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鼓舞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将更加坚定全国各族人民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