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两题——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案例分析题

2020-05-04 社会 62阅读
2个问题都是06年的,到目前都已经超过时效!
针对案例一:
法院的做法不能说一定是错误的,如果你以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应该受理,享受2年的诉讼时效,如果牵扯到工资拿就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先走劳动仲裁!如果走劳动仲裁程序的话,工资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是不超时效的,但是该案例中约定了支付工资的时间为2007年1月,那时效是1年,也就是说到2007年12月31日内,都可以!
针对案例二:
1、产假至少90天,晚婚晚育、难产、双胞胎等情况还会相应增加产假,产假期间按原工资享受待遇!生育费用生育保险如果没有报销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2、社会保险应由单位承担相应部分,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单位支付!
3、哺乳期间,应享受每天1个小时的时间!
4、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可以到相应征缴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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