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时间:2020年1月12日(星期日),明天时间: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天津车牌尾号限2和7。
2020年1月6日起,天津市机动车尾号限行再次轮换。本轮换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天津市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天津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扩展资料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在本市销售、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应当符合本市排放标准。
不符合本市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四十条 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正常使用机动车,不得拆除、停用、擅自改装排气污染防治设施。
第四十六条 鼓励提前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状况,制定高污染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对运营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运营机动车,应当依法强制报废。
参考资料来源: